“先踏上正轨,再逐步完善。”5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李茂忠在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组织的“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讨论会”上,直面企业代表意见与建议,给关联审评政策推进定下基调。
此刻,《关于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期已近,民间版本的政策解读传播甚广。消除业界消极情绪,扭转错误认识,建立政企沟通渠道,形成携手共进局面显得尤为重要。
共识已经形成
2008年以来,我国药品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改革完善药用原辅材料管理模式。2012年,原国家局在正式出台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提出,除新的药用辅料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药用辅料外,其他辅料均实行备案管理。意味着将取消已有国家标准和低风险辅料单独审批制度,在药品制剂注册时一并进行涉及药用辅料的关联审评。去年8月,《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中明确简化药品审批程序,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药用辅料由单独审批改为在审批药品注册申请时一并审评审批。
事实上,过去我国长期存在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标准割裂的情况,直至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才首次明确药包材、药用辅料是药品的一部分,先进技术进入产业扶持目录。《中国药典》收载药包材、药用辅料标准大幅上升。但不容回避的是,我国药品制剂发展水平落后于化学原料药,与药包材、药用辅料审批制的不合理不科学有关。
“关联审评背后是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标准、监管真正合体。既有全行业观念、意识的改变,质量责任主体的明确,也涉及监管机构人、财、物的调整,可谓牵一发动全身。药审改革需要极大的勇气和魄力,关联审评是一次革命性变革。简政放权,明确企业主体责任符合政策方向,必将极大地解放药包材、药用辅料领域的生产力。”一位业界人士表示。
李茂忠指出,美国FDA对药品的定义是:药品=活性成分+辅料+包材。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药包材、药用辅料与活性成分的关系,但以前我们监管更重视活性成分,对药包材、药用辅料领域相对放松。关于如何改革,国家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研究工作,还专门委托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做了课题研究、调研报告。从调研反馈来看,药包材、药用辅料与药品一起审评是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的共识,关联审评既符合国际规则,又符合产业发展需要。
直陈意见建议
意见稿从征求意见之日起就引发业界热议,民间解读十分活跃。在网络信息传播发达的今日,每一种解读都有拥护者,征求意见的目的即是在开放的讨论和思辨中让政策走向完善。
在5月21日的研讨会上,近30家药包材、药用辅料和药品生产企业代表将意见、建议直陈主管部门。其主要意见如下:
一是,在DMF库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同一种药包材、药用辅料在各省提交申报会产生多个受理号,企业和省药审中心面临巨大重复劳动。有一家包材企业表示,目前有300多个药厂客户,一种包材往往有几十家客户,每一家都要关联申报的话,提供材料就有巨大的工作量。
二是,药品注册申请人在获得药包材、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授权的前提下,向相关受理部门同时提交药品临床/上市申请及相关药包材和药用辅料的申报资料……药包材和辅料企业担心一旦把申报资料交给生产企业,会不会泄露核心机密,药品生产企业会不会自建包材、辅料厂,致使现有药包材辅料行业遭遇重创?
三是,实施关联审评后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实施申报、审评和审批,如果药包材、辅料发生变更,那么如何评估风险等级?
奥星制药质量体系咨询总裁张新指出,我国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虽然建立了基本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是结合风险管理仍然相对薄弱。在实际生产中药包材、药用辅料发生变更的情况并不少见,基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改善质量的工艺变更/技术变更、原辅料变更等情况时有发生。对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药包材、药用辅料供应商应在启动变更管理的同时,进行变更的影响性评估,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风险。而目前行业内这种风险评估的意识并没有形成。
在改革中完善
“改革最难克服的是惯性,任何一项改革开始都可能不完美。国家总局也面临人才缺乏、管理经验有待提升等困惑,但是全球没有一个先进国家药包材、药用辅料是单独审批的,实施关联审评也是对药品定义的回归,全行业都应该朝着提升药品质量既定目标去努力。”李茂忠说。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国家总局试图采取建立DMF数据库与关联审评同步进行。众所周知,药包材、药用辅料种类众多,数量庞杂,如果先行建立数据库,企业自愿申报,建库时间可能会非常漫长,关联审评也会无限期延后,这与当前亟待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大形势并不吻合。
而对于药包材、药用辅料核心技术是否泄露的问题,在5月22日石家庄中汇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举办的“新版GMP药企首选内包材供应商”研讨会上,来自石药集团、鲁南制药、华北制药、齐鲁制药等企业的一线采购经理也给出了初步答案。据悉,我国大型医药企业过去走大而全的发展之路,东北制药、华北制药等大型企业集团都有自己的药包材企业,但是从发展经营来看,目前这些药包材企业都举步维艰,成了企业包袱。
中汇包装就是从石药集团脱离出来的包材企业。该公司董事长范菊敏说,包材企业在制药集团里处于从属地位,发展受限,缺乏发展动力。以中汇为例,剥离石药前已经亏损,剥离后走专业化道路,积极开拓客户资源,提升产品质量,不仅扭亏为盈,还获得了快速发展,去年销售额已经突破1亿元,药用塑料瓶获美国DMF备案。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的未来是专业化制胜、质量制胜,药品生产企业自建药包材、药用辅料厂需慎重。
百特公司的一位高管认为,以市场机制解决关联审评实施之后的技术保密问题比较合理。
而对于意见稿中药包材目录,一份按风险评估原则划分的药包材类别正在反复斟酌中。相关专家强调,在关联审评中药企是第一责任人,药包材、药用辅料理应纳入药品的风险评估体系,未来要扭转为了审评而审评的思路。
江苏中金玛泰医药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建忠表示,从药品生产许可到产品注册审批,再到关联审评,能够看到我国药品监管不断完善的过程。从药品生产企业角度来看,关联审评有利于技术进步,有利于管理水平提升,药企对制药信息掌握得更为全面,与药包材、药用辅料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未来一个制剂产品上市,药包材、药用辅料在研发阶段就要介入,这对于提升药包材、药用辅料研发能力也大有帮助。
研讨会上,企业代表们希望最终发布的政策文件留出不断完善、细化、补充的通道,且行且完善。毕竟试图用一个文件解决所有问题是不现实的。
文/中国医药报记者 方剑春